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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费用的范围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追讨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6日 Tags: 企业破产费用的范围,企业破产后的债务追讨  来源: 奉贤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fxfchls.com/

  欧香英律师,奉贤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企业破产费用的范围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在一般情况下,破产程序作为概括性的公平清偿程序,较之于个别清偿更有效率,但是破产程序本身也是需要耗费成本的,这种成本体现为破产费用形式。


  构成破产费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破产费用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这是构成破产费用的实质条件。作为概括性的公平清偿程序,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使得所有债权人依据其债权清偿的先后顺序以及债权的数额公平地获得清偿;对于破产程序中所支出的费用,也应当公平分担。只有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支出的费用才能作为破产费用,个别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应作为破产费用由全体债权人来负担。


  破产费用必须是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支付的费用。如启动破产程序、审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清理债权债务而在管理、变卖、分配债务人财产等各个环节支付的费用等。在破产程序中为债务人的继续营业而负担的债务不属于破产费用。


  依据本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诉讼收费办法具体规定了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其中,财产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交纳,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过一千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至百分之零点五等一定比例交纳;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破产案件受理费实行先向申请人预收,进入破产程序后从债务人财产中支付的办法。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这些费用具体包括:①财产保管费用。如雇佣看管人员的劳动报酬、租用存放场地的租金、仓储保管费用等;②财产保养、维修费用。如为保证机械设备、机动车辆适用性和变现价值而必须支出的保养、维修费用;③财产保险费。为避免盗窃、火灾等情况造成债务人财产毁损,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支出的财产保险费用;④财产评估费用。债务人财产中价值较高的财产出售时应当事先经过中介机构的评估,为此必须支出必要的评估费用;⑤财产的拍卖费用。包括变价拍卖过程中所支出的公告费、佣金等费用;⑥财产变更权属过程应当支付的费用。如在变卖房地产过程中可能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配套费、变更登记手续费等费用;⑦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其他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这些费用具体包括:①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等。履行这些职责必然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与本条第二项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所需费用不易区分。但是,前者是指债务人财产保管、评估、拍卖、变卖、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后者是指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调查费,等等。②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具体办法来确定管理人的报酬。③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因此,只有经人民法院许可聘用的工作人员,其费用才能纳入破产费用的范围。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追讨


  案由


  原告: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清算组


  被告一:四川某科技产业发展总公司


  被告二:成都某实业有限公司


  某科技公司基本情况


  某科技是由


  1、成都天创事业总公司出资50万,占17%


  2、成都赛英实业总公司16.5万 占0.55%


  3、生产力促进中心出40万 占1.34%


  4、某实业发展总公司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2433.5万,占81.11%


  四家公司与1994年6月组成的股份公司


  一审有关证据


  经调查我们发现,某公司在某科技没有实际出资,根据成都审计局的一份审计意见书确认:某实业发展总公司于96年将本出资于某科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于高频房地产开发公司,并补偿某科技87万,经过工商查证,未完善手续,某仍为某科技的最大股东。


  我们于2008年 8月28日向法院申请保全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法院裁定许可。


  一审法院判决


  1、判决某科技偿还欠款及利息


  2、判决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 2433.7- 87=2346.5万元内承担清偿


  成都某公司目前情况介绍


  某实业发展总公司构成


  资产及现有情况


  某公司与青羊区政府的关系


  有关证据


  某实业发展总公司构成


  成都某物业公司


  成都某休闲运动有限公司


  成都某水电公司 三个全资子公司


  占成都双新公司股份49%


  ————来自审计报告


  2001年2月23日,名称变更为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产情况


  某名下有两处使用权,一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东坡村五组、金沙村六组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796.9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国有字第340号。


  另一处位于青羊区苏坡乡金沙村七组,使用面积2837.5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国用字163号。已分售给其他公司和个人,执行已无实际意义。)


  现有情况


  某实业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周某 85% 1700万 陈某 15% 300万。法定代表人:杜某。2001年审计报告企业总资产69463026.75元。某实业有限公司现在实际上已无资产。


  06年设立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通过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利润表可以看出把资产逐步转移到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但是该利润表不够详细,无确切证据证明资产转移情况。


  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名称:杜某 336万 占20.74% 吉某 84万 占 5.19% 四川某伦实业有限公司 1200万 占74.07%


  某公司与青羊区政府的关系


  成都市青羊区计划委员会文件: 2001年3月23日批准某实业总公司改为某实业有限公司。


  某公司在93年7月——97年3月期间获得青羊区人民政府的征用土地2238.5531亩,按合同和土地出让金476868885.79元,实际交付308608396.04元。


  青羊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第五页:某总公司的净资产未包括向区政府做贡献31128357.00元。


  有关证据


  1、2001年4月18日,某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470万元投入成都双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全部转给 青羊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成都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纪要:将公司在成都某休闲运动有限公司原出资24万占该公司注册资本48%全部股权转让给杜某1、2来自工商局


  3、土地使用证明:某实业发展总公司将市规划局批准的C021地交付某休闲运动有限公司无偿使用,占地76.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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