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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人死了,能让他儿子还款么?对方还款时失踪了,后面发现死亡了,欠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6日 Tags: 借钱人死了,能让他儿子还款么,对方还款时失踪了,后面发现死亡了,欠款怎么办  来源: 奉贤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fxfchls.com/

  欧香英律师,奉贤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借钱人死了,能让他儿子还款么?

  都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那借钱人在借了钱之后就死亡,就可以直接让他的儿子还款,履行原先的借款合同,是不是也就没问题呢


  实际上,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非一定正确的。


  首先,借钱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还款。如果债务是赌债或者配偶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


  其次,借款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可以要求继承人偿还,但继承人并非就是儿子。


  1、借钱人死亡的,留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遗嘱的继承人就概括继承了债权债务,需要把借款人所欠的钱还上。


  2、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而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顺序:


  第一顺序: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债权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也就负有了清偿债务的义务,各个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借钱人生前所欠的钱。


  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了,只能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意味着如果借钱人的儿子不愿意继承他父亲的遗产,也就不需要替他父亲还钱了,此时的出借人就不能强制要求出借人的儿子还钱,要找其他继承人。


  最后,借钱人死亡不代表就直接他的儿子还钱,要看具体的情况,遇到人死债了,都不愿意还款的,可以积极的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当然要主张债权就要有证据,要是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找个律师协助。



对方还款时失踪了,后面发现死亡了,欠款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父债子还”,虽然理是这个理,但还得按法律规定办。有些人为了躲债,到了还款日就玩失踪,完了之后闹个天灾人祸人死了,现在倒霉的就是出借人,拿着白纸黑字的借条只能去找继承人还钱。


  事实上,现在出借人找人还钱还是得找借款人的继承人还钱,但是具体能拿回多少,得以债务人的实际遗产为限。而至于能不能要求继承人还全款,那得看继承人愿不愿意负担全部欠款,要是继承人自愿负担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那么法律上是允许的。


  另外,在实际中,借款人失踪之后又死亡了的,要是出现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那得按下面的规定办:


  1、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还有一个出借人讨债时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是拿对方的遗产追讨,那么还得注意为有必要的继承人保留点遗产。按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最后,其实现在有些借款人在逼上绝路之后,不仅会选择跑路失踪,还可能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性命来躲避债务,但仍然无法避免自己的继承人需要负担债务。但是,如果对方没多少遗产,继承人也不愿意负担剩余债务的,那么出借人其实也就不能勉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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