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1日
来源: 奉贤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fxfchls.com/
核心内容:债权转让是务必通知债务人,为了保护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应该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三方的权利义务。下面由小编为您讲述债权转让合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 权 转 让 合 同
编号:
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制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该标的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 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
以 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①
一次、②分期)通过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
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
付清。
四、债权交割
本合同标的成交后,甲乙双方(①按付款比例;②一次性)转让债权,甲乙双方债权的转让以签订的《债权转让交割确认单》为准。甲方